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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性质: 太原市慈善总会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、法人及其它社会组织,志愿参加的全市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。依法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 二、宗旨: 发扬人道主义精神,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,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特别困难的群体,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救助工作。 三、业务范围: 筹募善款;赈灾救助;扶贫济困;慈善救助;公益援助;交流与合作:兴办实体,筹措善款;组织慈善宣传,进行慈善理论与发展战略研究;指导单位会员,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。 四、会员: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 会员的权利: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参加本会的活动;取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 会员的义务:执行本会决议;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完成本会分配的工作;按规定交纳会费;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 五、组织机构: 太原市慈善总会的权力机构及执行机构: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;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其决议;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执行其决议;驻总会机关的常务理事组成执行委员会,执行委员会对常务理事会负责。 本会咨询议事设行政监察、募捐筹划、项目评审、法律顾问四个组。主要职能: 1、行政监察组:行政监察、廉政建设。 2、募捐筹划组:筹募策划、研究。 3、项目评审组:项目宏观指导。 4、法律顾问组:法律事务审核、咨询。 本会办事机构设:办公室、资金项目部、事业发展部、对外联络部。主要职责: 1、办公室:信访接待、文秘档案、人事劳资、行政财务、后勤保障。 2、资金项目部:筹募款物、资金运营、项目实施、监督、指导。 3、事业发展部:发展会员、承办会议和活动、兴办实体、志工管理。 4、对外联络部:宣传舆论、国际交流、海外筹款、编辑刊物、理论研究。 六、职业操守: 廉洁奉献、明礼诚信、仁慈善良。 七、办事方针: 准确、及时、公开、直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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