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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中央、国务院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,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。健全社会保险、社会救助、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。将慈善事业第一次写入了中共中央文件,从根本上确立了慈善事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。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提出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。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,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,支持社会慈善、社会捐赠、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。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提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,保障群众基本生活。适应人口老龄化、城镇化、就业方式多样化,逐步建立社会保险、社会救助、社会福利、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。 2006年3月5日,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提出了“发展慈善事业”。 2007年3月5日,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提出了“支持慈善事业发展”。表达了政府的信心和决心。 2007年10月15日,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作出“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,保障人民基本生活。要以社会保险、社会救助、社会福利为基础,以基本养老、基本医疗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,以慈善事业、商业保险为补充,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”的重大战略决策。 |